选对风口,抢占市场!银贝儿糕点重磅来袭,代理从速!
进入专题: 中华法系专题讨论 。
型为铁器模范,法为行为模范,法含有平直两意,即其为模范之标准也。与儒家孔子主张必也,正名之旨相合,亦即法家所谓综名核实也。
观《左传》晋叔向云:夏有乱政而作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汤刑,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周代九刑之制,其刑名不详,但征以《逸周书》书云:维四年夏……王命大正正刑书……太史挟刑书九篇,以升授大正。得法人歌多弗勒杜斯氏收集而保存之,商得举其标题及法条,为后人研究之资料,而我国春秋时各国之法规,迄今已湮没无存,为可惜也。而其整齐划一之制度,若度量衡然,则礼治实同于法治,盖礼藉社会力之制法治者,纯以客观的准驭事变,其性质恰如权衡规矩。管子曰:因也者,合己而以物为法也。其后所行之市民法及万民法,则又偏重于民法。
质言之,即以自然法为标准,以示人为之模范也,法家之所谓法,其根本观念,要不外此。论者谓尧舜时代制定之墨、劓、刖、宫、辟之五刑,其法殊伤残人道,非文明国家所宜有,殊不知尧舜时所用之五刑,沿于有苗,专为制服蛮夷之作用。至于笞、杖,在几分钟之内,把犯人打了几十下,那就公示的效力比较薄弱得多了,他们的主要目的应是惩戒犯人本人的。
我国司法官的头脑,西洋化了已经十几年,我国一部分已经编出的法典,也都是欧大陆法系式的;但是在人民方面,除了大都会的人民和智识阶级能够了解这等西洋式的法律外,一般乡间百姓,他们所抱的法律观念,还不是数千年来中国法系的法律吗?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,社会生活的样式,没有受同化以前,纵使输人西洋式的法律,人民也不能完全接受的。法律原来是具有两种必要的性质的:一种是公平,一种是确定。这几句话是孔子对于法律所下很正当的评价,并且是中国法系的一个根本原则。然而,我们若细心去研究中国法系,中国法系至少要有两种特征,和别的法系不同,尤其是和罗马法系不同。
当然是已经没有刑罚的意味了,至于笞、杖、黥三种刑罚,纵使没有他法系所输人的外来思想,我们看中国刑罚变迁的历史,就可以晓得中国法系的法律思想-法律应和道德接近的这一点法律思想,也能够把体刑驱逐于中国法系之外的。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,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
我们不是汉初的人,虽不能正确地了解汉初人的心理,或许去发的完刑,能够满足被害人的复仇心,杀后张尸于市的磔刑和杀于市的弃市,或许是表示被害人复仇的胜利;但是,这三种刑罚,在满足被害人的复仇心以外,至少应该还有儆戒一般人的作用。隋唐以后至清律为止,也还比现行各国刑律,多了笞、杖二种体刑。周时改取为刖,刖刑断足,除了五刑之外,还有鞭刑,禁锢等。汉魏时,常有以《春秋》或其他经义决狱的事,至少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典时,的确是以圣人的思想做标准的。
二先述中国法系的刑罚非常严重的这一点特征。虽然法律和道德这两种东西都以社会生活为中心,看起来好像道德随民生而变,法律随道德而变。确定性可以说是公平性的确定性,若是法律失去它的公平性,那就确定性也就完全没有价值了。中国法系的刑罚是很重的,中国法系的法律是和道德很接近的,这两种性质究竟是立于怎么样的一种地位?杀人,毁损人的五官、肢体,当然是道德所反对的,刑罚很重和接近道德的这两种性质,是立在互相否定的地位的。
告诉他们,中国原来的法律也和道德很接近的,或许他们能够抛弃这一种思想。中国的礼几千年来没有变更的原因,应该是中国数千年来封建社会没有崩坏的关系,不能说是道德没有活动性,道德是比较法律富有适应性的。
孔子又说获罚于天无所祷也。鬼薪(替宗庙采薪),白粲(替宗庙春米),禁锢(终身不得做官)。
我记得,陪审制度,在德国,起初很不容易一般人的赞同,后来学者研究陪审制度原是夫鲁克时代的一种制度,大受德国一般人的欢迎。隋唐的刑罚分做五种:笞刑,杖刑,徒刑,流刑和死刑。就是何谓道德的规律,何谓法律的规律的问题。法律是一定限度的道德,这一句话对于一部分的法律而说,是有相当的真理的。这种欧大陆成熟法,莫说和中国的习惯有许多不适合的地方,即是在欧大陆有处于苦闷的状态。唐汉律有录囚的规定:视察已入狱的一-已判或未判的-…囚人,有无冤枉的情事,加减其刑。
汉文帝时即废除肉刑,当黥者城旦舂(城旦是旦里守城,夜里做城,舂是舂米),当劓者笞三百,当刖左右趾者笞五百。怪不得外国的法律学者,说中国法系的刑罚是非常繁重的。
一切的社会现象都可以作道德评价的对象,同时并可以作法律评价的对象的;并不是社会现象中,一部分是道德评价的对象,另一部分是法律评价的对象的。进入专题: 中华法系专题讨论 。
三代的时候有割耳,割鼻,断足等刑罚;汉初,肉刑有三:黥刑,劓刑,刖左右足。照这个根本原则,必然的是要走到社会防卫主义这一条路的,监狱是非变做一种感化院不可的。
除了五刑之外,还有对于窃盗的黥刑。滂特说法律哲学思想的勃兴也是一种法律和道德的接合。周穆王的时候,墨刑、劓刑各一千,刖刑五百,宫刑三百。并且一切的诉讼事件的败诉人,都可以施以刑罚的。
《尚书·吕刑》载苗民弗用灵,制以刑,唯作五虐之刑曰法,我们若以为《尚书》是一种可信的记载,那末,在尧舜以前,中国就已经有了五刑了:墨、劓、则、宫、辟。道德是社会生活上人格者的共同意欲之内面统一关系的规律,法律是社会生活上人的或集团的意欲之外部支配关系的规律,道德是意欲之内面的统一,法律是意欲之外面的统一。
又如热审的规定:因为中国的刑是以秋天执行做原则,不忍把轻罪的人在热夏的天气,拘系于牢狱中。但是笔者以为:在中国的刑罚史上我们可以发见刑罚思想变迁的各个阶段。
法典为打开公平性这一条路起见,必然的要变更。中国法系,是早具有目的思想的,法字古作 灋字;《说文》载平之如水,从水;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廌去,从廌那无非是古代没有科学的调查证据方法,用神兽折狱的一种表示;从水,那就是告诉我们以法律目的的所在了。
在中国法系的法律中,没有道德价值的规定很少。笞刑自十下至五十下分做五等,杖刑自六十下至一百下分做五等,徒刑自一年至三年分做五等,流刑自千里至三千里分做三等,死刑有绞和斩二种。一种是中国法系的法律的支配范围和道德的支配范围一样。 (原载《社会科学论丛》第1卷第4期[1929年],第32-46页) [[1]] 穆罕默德法系现通称为伊斯兰法系;寺院法系通称为教会法系。
汉的刑罚有夷三族,腰斩,磔(杀后,张尸于市),弃市(杀于市),宫刑,刖右趾(刖右足),刖左趾(刖左足),劓,黥,断舌,髡钳(去其发,以铁束颈),完(去发)。历史告诉我们,中国法系的刑罚是由繁而简,由重而轻的。
现在世界上最有力的法系,谁都晓得是欧大陆法系和英米法系。那末,奄奄一息的中国法系呢,也和埃及、巴比伦、希腊等古文明国的法系同一运命吗?埃及法系、巴比伦法系和希腊法系都已经消灭很早了。
刑罚的繁重是古代法律的共通的现象,不独中国法系为然。一世界上法系很多,列举之有十五种:埃及法系、巴比伦法系、中国法系、犹太法系、印度法系、希腊法系、罗马法系、日耳曼法系、克尔特(Celtic)法系、斯拉夫法系、穆罕默德法系、寺院法系、海法系、欧大陆法系和英米法系。
最新留言